勞動部提供三項措施 協助中南部民眾使用勞資爭議裁決制度

來源:牧迪網頁設計 | 日期:2019-01-14 06:56:40 | 瀏覽次數:64

勞動部提供三項措施 協助中南部民眾使用勞資爭議裁決制度

    【本報訊】為了迅速排除不當勞動行為,回復集體勞資關係的正常運作,我國於100年5月1日修正施行勞動三法,建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機制,勞動部組成「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透過其審理不當勞動行為案件,以保障勞工組織工會或參與工會活動的團結權、與雇主簽訂團體協約之團體協商權及不當勞動行為裁決之團體爭議權。

    裁決系提供工會及勞工訴訟外解決管道,但對中南部地區民眾及工會而言,需耗費時間金錢至北部參加會議,基此,勞動部提供以下三項協助:(一)補助交通費用:訂定「勞動部補助工會出席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會議交通費實施要點」補助相關必要交通費。(二)裁決委員會現場訪查:如有必要了解實際提供勞務狀況、必須勘驗證物、避免影響當事人業務營運狀況及維持必要公正性等,由裁決委員會調查小組至現場訪查,減輕申請人申請傳訊證人及舉證之負擔。(三)提供律師扶助:修正勞資爭議處理法,擴大裁決案件代理律師扶助,讓權益受損之勞工得聘請律師代理,免除親自奔波之苦。綜上,勞動部為協助中南部民眾使用裁決機制,提供了三項措施減少民眾與工會時間和金錢之損耗,若需協助者可向勞工局洽詢。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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