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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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本報訊】105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受理申請至3月31日截止。高市勞工局表示,補助簡介及申請表可向該局勞工組織科、澄清服務中心、各就業服務站台,或本市各區公所、勞工保險局高雄市辦事處索取,亦可經由勞工局網站、勞動部網站下載。 該補助一律採通信申請,額度為公立高中職每學期4千元、私立高中職每學期6千元、公立大專院校每學期1萬元、私立大專院校每學期2萬元。另申請人符合獨力負擔家計條件,或有子女2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且均符合該要點補助規定者,補助標準按上述補助標準加給20%;同時符合者,以加給20%為限。 申請者須符合自91年1月1日起離職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至106年2月20日止仍未就業,失業期間達1個月以上(即106年1月21日以前失業者),並請領失業給付1個月以上者。申請人及其配偶104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148萬元以下,未領取其他各類學雜費就學減免優待、教育或其他補助,即可申請。民眾如有相關問題,歡迎洽詢:07-8124613*133、陳小姐。 資料來源:高雄市勞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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